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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升民事审判工作水平 服务党和工作服务大局

——记马村区人民法院民一庭先进事迹

  发布时间:2015-03-25 16:24:05


    马村区人民法院民一庭在区委和院党组正确领导,区人大有力监督,区政府、区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以及上级法院指导下,主动融入大局,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全面履行审判职能,护航马村经济社会发展

    1、依法审判各类民事案件。

    民一庭全年共受理各类民事案件309件(旧存48件,新收261件),审结240件,整体结案率为77.7%,其中调撤123件,调撤率为51.25%,审限内结案率100%。多年来全庭干警始终坚持“案结事了,胜败皆服,定纷止争”的三个工作目标和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工作主题,力求实现案件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运用自己的法律知识和综合司法能力,以饱满的热情投入到民事审判工作中,成功的化解了多起民事纠纷,审结了一大批疑难案件。

    2、全力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我庭充分发挥人民法院服务保障经济建设的职能作用,审理多件企业破产重整、职工安置、涉企案件,推动马村产业转型升级;针对民间借贷纠纷增多,快审快结借款、融资担保等案件,依法维护民间融资秩序。积极参与全区重大项目施工环境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关口前移、提前介入,参与化解纠纷,为重大项目建设创造良好的治安环境。

    二、高度关注民生发展,保障人民安居乐业

    1、开展保护农村“三留守”人员合法权益专项活动。

2014年度,由民一庭牵头开展的保护农村“三留守”人员合法权益专项活动,全院共审结此类案件200件,其中民事131件,刑事15起,执行54件。其中涉及留守妇女99件,留守儿童30件,留守老人71件,涉案人数共计429人,涉案金额2456202元,审结率100%。针对我辖区排查出来的“三留守”案件,对交通不便、偏远、当事人出行困难、教育意义大的案件,我院开展巡回审判,将法院的“巡回大篷车”开进农村、社区、田间、地头,共计开展10余次巡回审判。我院下设的社会法庭共开展7次“三留守案件”社会法庭审理,当场调解案件4起,取得很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三留守”活动开展以来,我院干警多次走上街头,走进村庄、深入社区设立流动法律服务站,为现场咨询的群众解答法律问题200余个,并发放“致三留守人员的一封信”及普法手册500个,普法人数300余人,受到辖区居民一致好评。

    2、开展“农民工维权法律服务宣传月”专项活动

    2014年4月15日—5月15日,我庭牵头开展了“农民工维权法律服务宣传月”活动,我院院长深入工地、厂矿、企业提供法律服务、开展普法宣传2次;共发表法制宣传共41篇,其中国家级1篇、省级4篇、市级36篇,分别发表在光明网、河南法制报、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网、河南法制网、焦作法院网、焦作日报、焦作晚报等网络媒体杂志上。同时进社区、进厂矿、进企业、进工地进行不同形式的普法宣传,发放“致农民工的一封信”和“农民工维权手册”,现场解答农民工朋友提出的问题,接受法律咨询,提供法律帮助。进入辖区工地、厂矿、企业巡回审判5次,开展关爱农民工志愿服务活动1次,到工地现场讲座1次,并制作农民工志愿者公示牌悬挂在工地、厂矿、企业,公布农民工维权热线号码、安排专人负责接待。

    3、开展“司法阳光伴我成长”主题活动

2014年5月28日—2014年6月3日我庭牵头开展了“司法阳光伴我成长”主题活动。2014年5月30日,在节前的前一天。我院所有党组成员及业务庭,对辖区的14个小学及幼儿园,给辖区13所小学,1所幼儿园送去了书包、文具盒、铅笔等学习用品,并带去慰问。同时开展“三进”活动,即送法进校园、进家庭、进村街活动。为留守家庭和留守儿童送去了温暖,为其解决学习或生活上的困难,并对涉及到的法律问题进行现场解答。为确保活动取得良好效果,我院干警深入农村、社区、学校,开展“新学期的第一堂法制课”、“法制课堂再进校园”活动,讲法制课25次,发放普法口袋书 200本,为困难学生赠送学习用具150余套,提高“留守儿童”的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4、开展第六次“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集中办理”活动

    2014年11月24日我院开展“第六次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集中办理”活动,由民一庭进行牵头开展活动。对涉及农民工的类型案件,我庭及时建立台帐,依法予以保护及时审结,共排查涉及“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36件,其中民事案件18件,执行案件18件,涉案金额共计930425元,审执结率100%,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我庭在活动中及时提出具体的贯彻落实意见,如为了快立、快审、快结农民工案件,我院开通了农民工立案热线电话,安排专人负责接听,及时解答农民工的咨询;进社区、进厂矿、进企业、进工地进行不同形式的普法宣传,现场解答农民工兄弟提出的法律问题,接受法律咨询,提供法律帮助;组织业务审判庭深入工地、厂矿、企业积极开展巡回审判;网络视频直播典型庭审案件,促进“阳光”司法;组织青年法官到工地、厂矿、企业为农民工提供法律咨询、代写或审核劳动合同等法律服务,向企业讲解规范用工法律知识;活动期间,我庭共计发表宣传文章2篇,省级1篇,市级1篇;2014年12月25日,举行执行款物集中发放活动,现场为农民工发放工资款近3万元,向社会传达法院对侵害农民工权益的行为坚决惩治,对农民工劳动权益坚决保护的精神。

    三、强化司法为民意识,着力服务发展稳定大局

    1、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努力提升自身素质

    深化群众路线教育成果,继续大力整治“六难三案”,防止“四风”问题反弹。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切实发挥廉政监察员、审务督察、明察暗访等制度的监督作用,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惩治司法腐败。继续落实学习型法院建设,丰富学习载体,扎实开展形式多样的学习活动,不断提高自身综合素养。按照新时期党建工作新要求,继续探索工作新方法,使党的各项建设在基层法院生根发芽。

    2、扎实推进司法便民工作,着力实现公平正义

    妥善审理民生领域各类案件,完善司法便民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作用,最大限度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司法需求。充分发挥社会法庭、巡回法庭便民利民的独特优势,切实解决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的问题。强化执行惩戒,加大拒执罪打击力度,消灭法律白条。

    3、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服务全区经济大局

    主动发挥审判职能,自觉服务经济大局,对于涉及区域经济发展的案件,主动加强与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的沟通,深入第一线调查研究,妥善处理好个体诉求、集体利益与经济发展之间的关系,不能简单执法、机械执法。延伸审判职能,把审判中发现的问题,通过巡回审判、召开座谈会、司法建议的形式向企事业提出来,帮助堵塞漏洞、改进工作,促进经济增长,实现法院工作与区域中心工作无缝衔接的目标。

    回顾一年来的工作,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中还存在很多问题。一是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还不能完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和新要求;二是个别干警为民意识不强,就案办案、机械办案,忽视办案的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三是群众反映强烈的“六难三案”问题还没有彻底解决;四是案多人少矛盾仍然较为突出。对这些问题,我们将直面正视,勇于担当,努力争取各方支持,认真加以解决。

    2015年,马村区人民法院民一庭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围绕区委“环境立区、商贸兴区、工业强区”总战略,加强队伍建设,维护公平正义,为我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加优质的法律服务和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面对新形势、面临新任务,我们将在区委和院党组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下,凝心聚力,攻坚克难,扎实工作,为建设富裕、美丽、和谐、幸福新马村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责任编辑:程敏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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