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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达的温度

  发布时间:2015-04-29 08:32:01


    2015年阳春三月,我正式在焦作市马村区法院审监庭参加了工作。对我而言,一切都是新鲜的。第一次坐着班车去上班、第一次到立案庭领案卷、第一次给当事人做笔录……这些都是我政法生涯中的第一次经历。说起最为难忘的第一次经历,浮现在我眼前的是一张惊慌失措又老泪纵横的面孔,那是我第一次参与送达文书工作。

    记得那是一个星期五的下午,已经快到下班的时候了。走廊里忽然传来了一阵伤心欲绝的哭声。我走到办公室门口探出头一看,有一位年近八旬的老太太在一个中年妇女的搀扶下,正步履蹒跚的朝我这边走来。一位是痛哭不已的老人,一个是情绪激动的妇女,见这情形我赶忙走上前去,一边帮忙搀着老人,一边把她们让进办公室坐下休息。

    当时,庭长和书记员去开审委会还没回来,我决定先安抚她们的情绪,问清事情的来龙去脉。我平静了一下,问道:“您先别着急,是怎么回事呀?”老太太哽咽着说不出话,一旁的中年妇女激动地说道:“你们怎么能这样呢?送达我弟弟的应诉材料和保全裁定书,居然让我妈签字!我弟弟、弟媳现在是在外面躲债,要是等他俩回来了,发现房子被保全了,还得当被告,这不得埋怨死我妈啊!”老太太听到这里手颤抖起来,紧闭着泪眼,止不住的哭泣。

    看着老太太泪眼朦胧的面孔,我心里也有点难受,就对中年妇女说:“您先别激动,别让老太太再伤心了。事情我听明白了,我先了解一下情况,事情发生了总是有解决办法的。”随后我立即给庭长打了一个电话,了解到庭里确实派人去老太太家送达了她儿子的应诉材料和保全裁定书,由于居委会证明老太太长期和儿子生活在一起,所以就让她签收了。我们的送达程序属直接送达,是合法的。但是,若真如中年妇女所说,老太太要承担如此大的心理压力,也确实不妥。

    如此送达,潜藏着无法预估结果的家庭矛盾,虽然是合法的但无疑是冰冷的。我开始思索着能不能采用其他的送达方式来替代。于是,我走近老太太,俯下身来,尽量放慢语速让声音听着更柔和些,问道:“老太太,您儿子多长时间没回来了?去哪了知道吗?”老太太的情绪稍微平复了些,带着哭声回答:“都大半年没信儿了,我也不知道啥时候能见着他了……”

    我想了一下,对中年妇女说,这样的情况符合公告送达的条件。接着我又打电话请示了庭长,庭长表示可以公告送达。这时,我面带微笑的对老太太说:“老太太,您不用担心了,您签的字不算数了,我们上报纸找您儿子啊。”老太太听了我说的话,颤抖的嘴角放缓了抽泣,不住的点头如释重负。

    同样的案件采用不同的送达方式,却有着不同的“温度”。用的恰当就暖了人心,用的不当就凉了人心。司法为民的提出,就是要让我们政法工作者多替群众考虑,多暖人心。这难忘的第一次政法工作经历让我成长了许多,明白了司法为民的真谛。

责任编辑:程敏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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