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是张法官吗?我是赵某,明天周一,我会把你们执行我的房产交给法院的。”7月30日晚上10点,马村区法院执行法官接到被执行人赵某的电话。后经询问得知,赵某是看到马村法院开展的夏日雷霆集中执行活动的宣传后,倍感压力,主动联系执行法官,要求履行法院调解书所确定的义务,使一起借款合同纠纷案得以执结。
2015年10月,赵某与原告农村信用社签订了抵押贷款合同,约定其名下位于马村区某小区的一套住房作抵押。自2016年9月起,赵某不能按时还款,经原告催收无果后诉至法院。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解除原告农村信用社与被告赵某于2016年6签订的贷款合同;被告赵某于2017年6月30日前一次性偿还原告农村信用社借款20万元及利息;原告农村信用社对被告赵某位于马村区某小区内的房产享有优先受偿权。判决生效后,赵某一直不主动履行调解协议,于是农村信用社向马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马村法院受理后,执行法官张波依法向赵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相关法律手续,但赵某却置之不理,且拒不腾空房屋。张波随后又多次对赵某进行耐心的释法析理。7月31日上午,赵某主动来到法院,找到负责执行法官张波,要求履行义务,并主动腾空房屋。执行法官随即联系农村信用社工作人员,一起到现场完成房产交付。至此,这一起借款合同纠纷案画上了圆满句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