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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性化办案 化解邻里纠纷

  发布时间:2017-08-04 08:13:54


    “远亲不如近邻”------浓浓的邻里亲情,是中华民族的传统和文化,而当这种胜过亲人的纠纷案件,执行法官要如何处理呢?近日,在马村法院执行法官坚持不懈的调解下,成功执结了一起邻里纠纷案件,作为邻居的双方当事人言归于好。

    马村区某村的吕某和崔某因土地使用权发生纠纷,崔某将吕某指头咬伤,吕某在医院住院治疗11天,住院费共计1670元。焦作市公安局冯营分局对崔某作出行政拘留三日的行政处罚决定,但被告拒绝履行赔偿责任,为了维护自身的合法利益,吕某将崔某诉至马村法院。法院经审理判决,被告崔某赔偿原告吕某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伙食补助费、交通费共计3525.83元。判决生效后,崔某因不服拒绝履行法院判决,吕某遂向马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干警张波在接到案件后,对案情进行了认真的研究,考虑到该案双方系邻里关系的特殊情况,张波决定尽量避免强制措施,从双发立场出发,积极组织双方进行沟通协商。张波多次前往当事人家中,从邻里亲情谈到法律责任,从情感沟通到释法析理。正是由于执行干警不厌其烦的组织双方协商,使得当事人双方从开始的怒气冲冲、互不让步,到后来的谈笑风声、握手言和。

    7月31日上午,吕某和崔某两家一起来到马村法院,崔某将所有执行款一次性交给法院,并向执行法官表达了感谢之情,这起邻里纠纷案件圆满执结。

责任编辑:吴亚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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