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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派遣受伤 法院强执维权

  发布时间:2017-08-08 16:28:46


    2017年8月8日,马村法院顺利执结了一起劳务纠纷案件,依法维护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赵某受某劳务公司雇佣被指派到某铝业公司从事生产辅助工作,在工作过程中头面部被铁器严重砸伤,送到医院紧急抢救后住院171天,期间共花费115991元,由劳务公司垫付,后经鉴定伤残等级5级。住院期间赵某曾多次向劳务公司索要赔偿,劳务公司置之不理,拒绝赔偿。赵某遂将劳务公司诉至马村区法院,经马村法院依法审理后判决劳务公司于判决生效十日内另行支付赵某272127元。赵某和劳务公司对判决均不服,赵某向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审理后判决劳务公司于判决生效十五日内另行支付赵某340083元。判决生效后,劳务公司拒绝支付赔偿,赵某索要无果后向马村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夏啸向劳务公司依法送达了相关法律文书,并多次与该公司负责人李某沟通赔偿事宜,对其释法析理,言明利害,但李某不为所动,依然以种种理由推托不予赔偿。看到李某毫无履行还款义务的意愿,执行干警当即冻结了该公司的银行账户,并从中强制扣划120000元。执行干警夏啸严肃地告知李某如依旧拒不履行生效判决书确定的义务,将依法将该劳务公司列入失信黑名单,看到法院动了真格,担心影响公司的声誉和发展,李某被迫同意支付剩余的赔偿金。在执行干警夏啸的主持下,李某和王某达成了和解协议,李某于两月内分两次将剩余赔偿金支付给赵某,现已支付完毕。

责任编辑:吴亚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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