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案件快报 -> 执行动态

老赖没钱拒执行 耐心调解家人还钱

  发布时间:2017-12-07 17:59:17



    12月7日,马村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办公室里,申请人陈某顺利地拿到了70000元赔偿款,在执行干警夏啸地不懈努力下,这起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顺利执结。

    2015年12月21日,刘某驾驶电动三轮车逆向行驶,将驾驶电动二轮车的陈某撞伤。经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刘某负该事故的全部责任。经伤残等级鉴定,陈某为十级伤残。陈某受伤后被送到医院住院治疗,刘某在陈某第一次住院期间垫付费用2000元,另支付52元医疗费用后便不再支付。陈某多次索要赔偿无果后,将刘某诉至马村区法院。2016年12月28日,马村区法院依法审理后判决刘某在本判决生效十日内向陈某支付各项费用共计87542.18元。刘某不服,上诉至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中院依法审理后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判决生效后,刘某并未履行生效判决书确定的义务,陈某遂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依法向刘某送达了相关法律文书,并多次与刘某沟通赔偿事宜,刘某均表示没有钱。执行干警果断利用网络查控系统查询财产线索,发现刘某名下无房、无车、无存款。执行干警并未就此放弃,找到村委干部了解情况,又和村委干部一起找到刘某家人协调沟通,从情、理、法的角度耐心劝说,最终在执行干警和村干部的协调和主持下,刘某家人凑出70000元,刘某和陈某达成和解协议,协议规定,刘某一次性支付陈某70000元赔偿款。至此,该起案件圆满执结。

责任编辑:吴亚男     


关闭窗口

您是第 6699842 位访客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