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社会矛盾化解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马村区法院构建以法院、行政机关、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人民调解员等多元主体相互配合、相互协调的机制,按照“哪里有矛盾纠纷,哪里就有调解工作”的原则,合理设置调解组织,通过诉讼与调解、仲裁、行政裁决并用的方式,合力预防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打造多元化矛盾纠纷解决新模式。
2016年冬,总投资10亿元的某市重点项目在马村区安阳城街道某村落户,赵某等3家承包的4亩河道坡地属该项目的租地范围。因重点项目引进,赵某等3家的承包合同需要终止,但因承包合同还有6年未到期,在对6年合同期限的补偿数额中双方产生了纠纷,多次协商未果,市重点项目建设受阻。本着“哪里有矛盾纠纷,哪里就有调解工作”的原则,马村区法院和安阳城街道调委会一起认真审查合同,细心向双方进行土地种植收益和项目建设租赁收益比较,使双方共同认识到土地租赁收益明显多于土地种植收益。经过2个小时的耐心调解,最终使双方当事人达成“该村村委会向赵某等3家一次性支付5600元,将未到期的4亩土地收归集体、交付企业使用”的和解协议。
早在2012年,马村区法院就成立了诉讼服务中心,并加大硬件投入力度,拓展服务职能,促进诉讼服务从后台到前台、从分散到集中,为来访群众提供一站式诉讼服务,并于2015年获评河南省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建设示范单位。
2017年以来,马村法院进一步深化多元化矛盾纠纷解决机制,通过建立线上、线下多元化纠纷化解平台,成立驻院诉调对接中心,邀请马村区7个办事处、11个局委部门为调解组织;聘请54名社会调解员(其中律师1人、人大代表1人);乡一级设立诉调对接调解室1个(安阳城社会法庭);政府机关设立调解室1个(房管局)等办法,使诉讼服务中心的“软实力”有了明显提高。
2017年1月至今,马村法院利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借助基层组织、社会力量化解矛盾纠纷,民事登记立案共1315件,立案前委派调解案件733件,调解成功233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