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君子爱财,取之有道。这不,近日,马村区人民法院就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盗窃案,年纪轻轻的赵某犯盗窃罪被判处罚金3000元。
赵某年轻力壮,却想不劳而获,第一次在某便利店中盗窃得手后,他尝到了甜头。怀着侥幸心理,赵某在半年之内又接连两次光顾这家便利店。三次共偷走总价共计2500元的现金及香烟。被抓获后,赵某退赔给受害人2500元。
马村区法院经审理认为,赵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赵某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可以从轻处罚。赵某赔偿了被害人的损失,量刑时予以考虑。遂作出以上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