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谢法官,辛苦您了,我现在可以过个安心年了......”,2月12日上午,从李法官手中接过18000元执行款时,刘某难掩激动。
刘某曾在张某开办的某材料加工厂务工。2016年3月16日,刘某在上班期间受伤,后住院治疗。经认定,刘某所受伤害性质为工伤,但双方因赔偿金数额产生争议,刘某将张某诉至马村区法院。马村法院依法审理后判决张某共计支付刘某20万元。判决生效后,张某并未履行生效判决书确定的义务,多次索要无果后,刘某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李林鹏调查得知张某的工厂于2016年8月因环保不合格已经拆除,2017年初已经注销。李法官依法向张某送达了相关法律文书,并与其沟通相关赔偿事宜。张某表示,自己现在靠在外打工补贴家用,实在没有钱支付赔偿。李法官通过网络查控系统发现张某名下无可执行财产,但他并未就此放弃,多次与两人积极沟通,辩法析理,劝说双方要换位思考:表示刘某打工也不容易,家庭生活很困难,现在受伤了,于法于情于理张某都应该积极履行赔偿义务;另一方面刘某也要理解张某的难处,发生工伤事故对张某也是一种不幸,希望刘某考虑张某的经济情况,给予其一定的履行期限。最终,在李法官的主持下,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张某在手中没有资金的情况下,积极筹集了18000元交到刘某手中。于是,有了开头的一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