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马村区法院执行干警在执行一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时,穷尽措施、耐心调解,最终使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切实维护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张某曾在杨某开办的加工厂打工,操作机器时受伤,经鉴定,伤残等级为六级。因赔偿问题协商未成,张某将杨某诉至马村区法院。马村法院依法审理后判决,杨某在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张某共计13万元。判决生效后,杨某并未积极履行赔偿义务,张某向马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依法向杨某送达了相关法律文书,并多次与杨某沟通赔偿事宜,杨某表示2017年8月份刚刚给付了孙某一笔36万元的工伤赔偿金,现在资金周转困难,实在拿不出钱。执行干警通过网络查控系统查询,并未发现杨某名下有可执行财产,遂依法对其名下工厂进行搜查、查封。慑于执行压力,杨某表示愿意还钱,但自己一下子拿不出来,希望执行干警从中主持调解。最终,在执行干警的主持下,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杨某当场支付张某1万元,截至2018年7月份将标的款履行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