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方便群众诉讼和来访,减少当事人诉累,提高案件运行效率,马村区人民法院在立案窗口推行“四个当场”工作方法。当场调解制。对前来起诉的案件当事人,当场通过电话、上门或要求被告立即到法院等多种方式进行诉前调解,对原被告均在场的案件,当场确定开庭时间、送达开庭传票,让当事人少跑一趟路、少花一分钱;当场立案制。对无法进行诉前调解或诉前调解达不成协议的案件,进行当场立案,当场送达案件受理通知书,当场开具收费收据,案件一般在10分钟内即可完成全部立案手续;当场告知诉讼风险。向当事人送达案件受理通知书时,一并发放风险告知书;当场接待制。对当事人的来访,必须通知承办法官前来进行接待,若是预约接待,相隔时间不超过3个工作日,现场及时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妥善处理各类矛盾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