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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官司致姐弟情伤 巧执行促亲情回归

  发布时间:2018-05-24 10:18:26



    弟弟购房,姐姐出资,最终却因房屋归属引发姐弟反目,5月18日上午,马村法院执行局执行法官周宝兴圆满执结了这起侵权责任纠纷案,顺利完成房屋交付。

    2009年12月,杨某与村委会签订了购房协议书,出资51942元购买了一套房,但购房款实际由其姐姐及姐夫杨某芳、刘某飞向村委交付,双方对该出资的性质没有进行约定,杨某姐姐和姐夫取得了购房协议书、交款收据的原件及房屋钥匙,并实际占有、使用该房屋至今。期间,杨某向姐姐索要该房屋的使用权、永久性居住权形成矛盾,后经多方协调未果,杨某将姐姐和姐夫 诉至马村区法院。马村法院依法审理后判决杨某芳、刘某飞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搬离房屋,并将房屋、购房协议、收据及钥匙交付给杨某。杨某芳、刘某飞对判决不服,向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市中院依法审理后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判决生效后,杨某芳夫妇并未履行生效判决书确定的义务,杨某向马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接手案件后,执行法官周宝兴第一时间向杨某芳夫妇送达了相关法律文书,并积极与其沟通,杨某芳一开始态度十分强硬,不停诉说内心的委屈。考虑到双方当事人的特殊关系,也为了更彻底的化解矛盾纠纷,周宝兴多次组织双方调解疏导,也多次到双方当事人家中释法明理,从他们曾经的姐弟情意说起,一点一点缓解双方的对立情绪。多次努力后,见双方都有所松动,周宝兴又请来了他们年迈的母亲,在母亲的面前,姐弟二人握手言和,达成和解协议,协议规定,杨某一次性支付姐姐杨某芳7万元,杨某芳搬离房屋,并将房屋、购房协议、收据及钥匙交付给杨某。

责任编辑:吴亚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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