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来法院是递交申请材料,谁知道一周后就通知我来领钱了,真没想到这么快......”,6月5日上午,申请人李某特地第三次来到法院为执行法官李林鹏送上一面锦旗,感谢他从中付出的诸多努力。
2004年,李某和王某登记结婚,婚后育有一子王某某。2008年,两人协议离婚,约定孩子王某某归父亲王某抚养。2011年正月,因家庭纠纷,李某带着孩子离家外出打工,后李某提出交更孩子的抚养权,王某不同意,两人争执不下,李某将王某诉至马村区法院。马村法院依法审理后判决王某某的抚养权由父亲王某变更为母亲李某,王某自2016年5月1日起至王某某年满18岁止,每月15日前支付生活费400元。判决生效后,王某刚开始还按时支付抚养费,一段时间后开始断断续续地给,后来就完全没动静了。李某多次索要无果后,向马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一年的抚养费。
接手该案后,李法官第一时间了解案情并多次与王某电话联系,对其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李某始终表示自己经济紧张,等过段时间有钱了就给。意识到王某想搞拖延战,李法官明确告知其如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将依法将其列入失信黑名单。王某当即表示三天后就从外地赶回,亲自将钱交到法院。三天后,王某如期来到法院,但却表示身上没有钱,现在无法支付抚养费,不行你们拘留我,拘留了我也没钱。李法官果断对王某依法采取拘留措施,见法官动了真格,王某慌了,连忙表示现在就打电话给朋友凑钱。当天,王某就将4000元执行标的款交到法院,并承诺以后一定按期履行义务。至此,该起案件圆满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