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法官,太感谢您了,这笔钱真是解了我的燃眉之急,我真是年纪大了,换了住址和电话忘了通知您,没想到您还费劲周折把钱给我送来,辛苦了......”,6月21日下午,王某在收到马村区人民法院执行法官周宝兴送来的3000元执行款时,激动地说。
袁某和王某曾经是同事,关系不错,退休后,两人都搞起了养殖,袁某在养殖过程中因出现资金困难,向王某借款20000元。借款到期后,袁某以各种理由推脱,分文不还,多次索要无果后,王某将袁某诉至马村区人民法院。经马村区人民法院主持调解,判决袁某于2017年11月开始还款,每月30日之前还款1000元,直至还完所有欠款(20000元)。判决生效后,袁某无视法院的判决,仍拒不还钱,无奈之下,王某向马村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周宝兴了解到王某正在养鹅,目前正处在养殖高峰期,急需用钱购买饲料。周法官第一时间向袁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相关法律文书,并多次找到袁某积极与其沟通还款事宜,但袁某一口咬定没钱还。周法官使用网络查控系统查询发现袁某名下并无可执行财产。为了最大程度节省办案时间和司法资源,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周法官将拒执罪相关法律条文及案例邮寄给郭某,告知其如拒不履行,不仅会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限制高消费、限制出境等,严重的还可能被判刑。面对执行压力,袁某最终同意每月还款1000元,直至还完所有欠款。收到第一笔执行款后,周法官赶紧打电话通知王某,谁知王某更换了号码,一时间联系不上。烈日炎炎,周法官又赶到王某家中,发现他又搬家了。经过多方探寻,周法官终于找到了王某,并将三个月的执行款交到他手中。于是,便出现了开头的一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