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夏法官,为我的案件多日奔忙,钱终于全部要清了!”6月29日下午,杨某在收到最后一笔5000元的执行款时,终日挂在脸上的愁云终于消散开来。
杨某曾在乔某开办的某轮胎公司打工,于操作机器时受工伤。后因赔偿问题协商无果,遂将乔某诉至马村区法院。马村区法院依法审理后判决乔某所在的轮胎公司于判决生效十日内支付杨某共计6万元赔偿款。判决生效后,乔某并未积极履行赔偿义务,杨某向马村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夏啸向乔某送达了相关法律文书,并多次与乔某沟通赔偿事宜。乔某开办的轮胎公司因环保不达标无法正常运转,并以此为由拖欠赔偿款。杨某因工伤暂不能劳动,家庭经济十分困难,急需这笔赔偿款维持生活。夏法官在了解到双方实际情况后,一方面安抚杨某情绪,告知其不要着急,一定会帮其早日拿到工伤赔偿款;另一方面,从法理与情理的角度,对被执行人乔某进行多次劝说,最终乔某表示愿意协商还款方案。事后,又经过夏法官的多次耐心调解,双方达成还款协议,协议规定乔某将6万元赔偿款以分期的形式进行偿还,每月偿还1万元。在乔某分期还款期间,夏法官严格督促乔某积极履行还款义务,保证申请人每月都能按时领到赔偿款。时至6月29日下午,杨某顺利拿到了最后5000元赔偿款,此案得以顺利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