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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法官巧协调 高效执行获赞誉

  发布时间:2018-07-20 10:07:24



    “真的很感谢李副局长,没想到仅仅过了一周的时间,我就能这么快拿到拖欠的钱款,你们的办案效率真的很高!”7月18日上午,申请执行人朱某某接过马村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李林鹏手中的8300元执行款,感激地说道。

    原来,申请执行人朱某某购买了某置业有限公司的一套房产,并被收取“配套费”8500元整,后根据有关文件规定,朱某某所购房产不属收取“配套费”范围,某置业有限公司应退还朱某某“配套费”8300元。在朱某某的多次催讨下,某置业有限公司以各种理由推脱,不予退还,遂朱某某将某置业有限公司诉至马村区人民法院。马村区人民法院依法审理后,判决某置业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退还朱某某“配套费”8300元。判决生效后,该公司并未履行生效判决书所确定的义务,遂朱某某向马村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副局长李林鹏依法向被执行人某置业有限公司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相关法律文书,但该公司却声称拿不出钱进行退还。李副局长在多次与该公司联系后,了解到其与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还有债务未清偿的情况,遂果断联系到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经过双方协商,申请人朱某某同意被执行人某置业有限公司所欠“配套费”案件标的款由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代为偿还。至此,该起案件圆满执结。

责任编辑:吴亚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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