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9日下午,在马村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办公室,多日与执行干警玩“躲猫猫”的被执行人翟某某突然现身,主动向执行干警丁凯交付了拖欠的执行款,一起附带民事赔偿案件得以顺利执结。
据悉,2016年3月15日,被执行人翟某某与申请人王某某在其家中发生了争执,翟某某持菜刀将王某某打伤,王某某被送医后住院治疗29天,经鉴定人体损伤程度为轻伤二级。出院后,王某某将翟某某诉至马村区人民法院,法院依法审理后判决翟某某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赔偿王某某各项费用共计9840.77元。判决生效后,翟某某并未履行生效判决书所确定的义务,遂王某某向马村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丁凯依法向被执行人翟某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相关法律文书,但翟某某在接到通知后既不申报财产,也不履行还款义务。面对被执行人的拒执行为,丁警官在立案后第一时间奔赴翟某某所在的洛阳市某煤矿企业寻找翟某某,通过翟某某单位领导做其思想工作,翟某某在履行部分执行款后答应剩余款项分期支付。但是,在约定还款期限过后,翟某某并未偿还剩余款项。丁警官再次赶往洛阳,经查,翟某某在洛阳某银行有存款,遂依法对其银行存款进行冻结,成功促其履行还款义务,这起拒执案件最终尘埃落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