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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人师表欠人债 面对制裁把钱还

  发布时间:2018-07-25 10:45:40


    7月24日上午,马村法院人民法院又成功执结一起涉公职人员执行案件,该案的被执行人孟某某作为一名人民教师,迫于失信压力和法律威慑力,已全部履行依法判定的偿还义务。

    据悉,申请人芦某某与被执行人孟某某系朋友关系,孟某某因急用钱从芦谋谋处借取人民币20000元整。借款到期后,孟某某以各种理由推脱,分文不还,多次索要无果后,芦某某将孟某某诉至马村区人民法院。经马村区人民法院主持调解,判决孟某某于2017年1月20日前向申请人芦某某还款5000元,剩余15000元于2017年12月31日前还清。判决生效后,孟某某仅支付5000元,剩余欠款拒不偿还,芦某某遂向马村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立案后,执行干警夏啸依法向被执行人孟某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财产申报令,限其三日内自动履行法定义务,但孟某某仍拒不执行。经查询,被执行人孟某某任某中学老师,有固定收入来源。夏警官果断启动网络查控系统,对孟某某名下银行账户进行了查询,同时将其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限制其高消费。为了尽快帮申请人要回欠款,夏警官两次前往孟某某所在单位,向其做思想教育工作,详细向孟某某说明了拒不执行要承担的相应法律后果,若仍不履行,就要依法对其进行司法拘留,劝其主动履行还款义务,维护公职人员形象。

    最终被执行人孟某某认识到其错误,同意履行法定义务,并偿清剩余15000元欠款,该案圆满执结。

责任编辑:吴亚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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