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某年纪轻轻,可是为了逃避债务,玩起了“失踪”。面对儿子所欠下的债务,本可以置之不理的父亲毅然帮儿子偿还了全部欠款,守住了诚信底线,为社会做出了示范。
2013年3月,李某以急需资金为由向姜某先后借款8万元。双方签订借条,并约定借款期限和借款利息等事项。借款到期后,姜某多次催要,李某偿还了3.5万元,余款一直未偿还,姜某遂将李某诉至马村区人民法院。马村区人民法院依法审理后判决李某偿还姜某余款4.5万元及利息。判决生效后,李某东躲西藏,始终没有还钱。姜某向马村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夏啸多次前往李某家中,但始终只有其父亲在家,夏警官告知其因李某一直规避执行,已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后续还会对其采取进一步的强制措施。一方面怒其不争,另一方面担心会对儿子的名誉造成不利的影响,李某父亲决定替儿子还欠款,他表示:“虽然我们家也不富裕,但是孩子在外欠了钱,做父母的心里也不踏实。再说人家的钱也不是大风刮来的,做人要讲诚信,要凭良心,再难我也会还上。”最终,在夏警官的主持下,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协议规定李某父亲于每年年底前偿还姜某1.5万元,直至还完为止。现执行标的款已结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