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丁法官,原以为案子终本后,我就没希望拿到剩余的执行款了,没想到两年后,法院帮我把剩余钱款要了回来。”申请执行人靳某某握着执行法官丁凯的手,哽咽地说不出话来。8月2日,马村区人民法院成功执结一起恢复终结执行案件,有效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2015年年初,被执行人王某某因交通肇事,将申请人靳某某撞伤,在治疗出院后,靳某某将王某某诉至马村区人民法院,要求其赔偿医疗费等相关费用。法院依法审理后判决王某某支付靳某某医疗费、残疾赔偿金等各项经济损失共计26174.36元。判决生效后,王某某并未履行赔偿义务,靳某某遂向马村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强制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丁凯依法对王某某的银行账户进行查询,未找到可供执行的财产,案件陷入僵局。2016年7月,在丁法官的多次协调下,王某某向靳某某支付了8000元的赔偿款,并约定剩余钱款将陆续履行。但是,王某某在之后就外出务工,杳无音信,所以该案只能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暂停执行。2018年7月,申请人执行人提供线索,王某某务工归来,该案重新恢复执行。丁法官在了解具体情况后,联系到了被执行人王某某,迫于司法威慑,王某某将剩余执行款全部偿清,本案顺利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