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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人债务拒不还 冻结存款促履行

  发布时间:2018-08-10 09:13:50


    8月7日上午,马村区人民法院执行法官前往马村区某银行,依法对被执行人张某名下银行账户进行冻结,打击了张某拒绝执行的嚣张行径,维护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

    据悉,被执行人张某于2014年10月向申请执行人刘某某借款105000元,借款期限为一年,然而一年到期后被执行人张某经刘某某多次催要拒不归还借款,遂刘某某将张某诉至马村区人民法院,法院依法审理后判决张某一次性清偿刘某某借款105000元。判决生效后,张某拒不履行生效判决书确定的义务,刘某某向马村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丁凯依法向被执行人张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相关法律文书,但张某在接到通知后既不申报财产,也不履行还款义务。为了维护公平正义,捍卫法律权威,丁法官依法将张某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限制其高消费,与此同时,对张某名下银行账户进行冻结。通过一系列打击措施,促使被执行人张某履行法院判决书应尽义务,向申请执行人刘某某偿还了所欠钱款,至此,该案顺利执结。

责任编辑:吴亚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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