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3日上午,在马村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办公室,多日与执行法官玩“捉迷藏”的被执行人翟某某主动现身,向执行法官丁凯交付了执行钱款,一起附带民事赔偿案件得以顺利执结。
据悉,2016年3月15日,申请人王某某与被执行人翟某某发生争执,翟某某持菜刀将王某某砍伤,王某某被送医后住院治疗29天,经鉴定人体损伤程度为轻伤二级。出院后,王某某将翟某某诉至马村区人民法院,法院依法审理后判决翟某某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赔偿王某某各项费用共计9840.77元。判决生效后,翟某某并未履行生效判决书所确定的义务,王某某遂向马村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马村区人民法院执行法官丁凯受理此案后,依法向被执行人翟某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相关法律文书,但翟某某在收到法院通知书后竟不见踪影,丁法官在多次寻人未果后,依法启动网络查控程序。经查,翟某某在洛阳某银行有存款,丁法官遂依法采取冻结存款程序,成功冻结其存款7890元。通过冻结被执行人翟某某银行账户,打击了其拒执的嚣张气焰,成功促其现身法院履行执行钱款,切实维护了申请人王某某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