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1日上午,马村区人民法院执行法官齐广涛将8325元执行款交予申请执行人杨某某手中,杨某某接过执行款后感激地说道:“真的太感谢齐法官了,仅仅两周时间我就拿到了所有执行款,齐法官的办案效率太高了!”
据悉,申请执行人杨某某与被执行人闫某某、樊某某追偿权纠纷一案,马村区人民法院于2018年5月3日立案后,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判决被执行人闫某某、樊某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偿还申请执行人杨某某8300元及利息。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闫某某、樊某某在法定期间内未履行其法定义务,申请执行人杨某某遂向马村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负责本案的执行法官齐广涛依法向被执行人闫某某、樊某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相关法律文书。为了尽快帮申请执行人拿到拖欠钱款,提高小标的案件办案效率,齐法官多次与被执行人联系,协商还款事宜。齐广涛法官站在法理角度做被执行人闫某某与樊某某的思想工作,告知二人法院已采取限制高消费等措施予以惩戒,若仍不偿清欠款,下一步将采取司法拘留等强制措施予以打击。通过多番释法明情,被执行人闫某某、樊某某与申请执行人杨某某坐到了一块,在齐法官的协调下,双方最终达成了和解协议,闫某某、樊某某当场履行了拖欠钱款,该案至此顺利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