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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村法院值守三天终获“老赖”和解一案

  发布时间:2010-01-29 09:24:35



    元月26日中午,焦作市马村区法院执行干警在武陟县一饭店门前值守三天,终于等到了三年未曾见到的被执行人周某,在执行干警主持下,申请人侯某与周某当场达成了和解协议,申请人侯某窝在心中三年的怨气终于吐了出来。

    侯某与周某都是修武县某村的女强人,俩人巾帼不让须眉,既种着责任田,又操持着生意,因脾气相投,俩人好得形同亲姊妹。2002年,已是三个孩子母亲的周某家庭发生变故,改嫁至马村区某村,生性好强的她再次投资生意,到处借债。2005年3月,周某借侯某10万元。一年后,周某做生意失败,外欠债达百万,周某选择了逃跑。2007年年初,侯某将周某诉至马村区人民法院请求归还自己的血汗钱,从起诉到判决执行,周某始终杳无音讯。2010年年初,一个偶然的机会,侯某发现了在武陟县经营饭店的周某,连忙向马村区法院执行局提供线索。元月24日刚从外地出差回来的执行干警李林鹏接到举报,顾不上休息,即和侯某去武陟县寻找周某,当时发现饭店铁将军把门,外面还贴出了出租出售饭店的广告。经走访了解到该饭店经营惨淡但并未歇业。于是干警们轮流在暗处值守,到周二的中午终于将老板娘周某堵在了饭店里。

    见到执行干警,周某刚开始情绪激动后开始痛哭流涕表白自己没有赖账的意思,只是暂无还款能力。干警们首先对其逃避法院执行行为进行了批评,然后叫来侯某,一起坐下来商谈,面对周某的窘境,侯某表示愿意放弃利息,还给半年时间让周某筹集款项。对于侯某的宽宏大量,周某已成年的女儿深为感动,同意分期分批偿还侯某的钱,并自愿与其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由此,和解协议很快达成,这对三年没有谋面的“冤家”自此握手言和。

责任编辑:王鹏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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