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某怎么也不会想到,由于一时的冲动,竟使自己背负数万元的巨额债务。
1月25日,马村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判决借款人杜某、担保人马某、王某连带清偿原告赵某借款本金五万元及利息。 杜某因生意需要,经朋友介绍向原告赵某借款五万元,双方签订过借款协议后,赵某仍不放心,让杜某再找两个担保人方可支付现金。急用钱的杜某便和赵某一起找到杜某的好朋友马某,马某痛快的答应为杜某担保,并签订了担保协议。赵某坚持要求杜某至少有两个担保人,一旁马某的朋友王某仗义的说:“我签名担保”。因杜某和马某并不认识,杜某起初不好意思让王某为自己担保。王某称马某的朋友就是其本人的朋友,为朋友帮个忙,小意思。随即王某在担保协议上签了名。不料杜某生意做赔了,借款到期后无力偿还,纠纷成诉。马村区法院审理后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