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2018年全省优秀行政裁判文书评选结果新鲜出炉,在报送的295份文书中有100篇优秀裁判文书脱颖而出,焦作市马村区人民法院行政庭庭长王松领撰写的(2017)豫0804行初5号判决书和(2017)豫0804行初9号判决书分别获得二等奖、三等奖的佳绩,表现了较高的法学理论功底及裁判文书制作能力。
理性、审慎、自信、担当,是同事对王法官的评价。王法官不仅有良好的专业素养、扎实的业务功底,而且十分注重裁判文书制作质量,他一直以“认定事实清楚,使用法律正确,分析说理透彻,行文严谨规范,语言简洁流畅”这样的标准要求自己。他常说:“裁判文书不仅是法院审案过程和裁判结果的载体,更是法院确定和分配当事人实体权利和义务的法律凭证,直接反应案件质量和法官的司法能力,代表法院的形象,丝毫不得马虎。”
马村区法院将以此次优秀裁判文书评选结果为契机,总结经验,进一步提高裁判文书质量,发挥先进典型的引领和示范作用,不断提升法官撰写裁判文书的能力和水平,切实发挥裁判文书在提高司法公信力、进行价值判断和行为指引方面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