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殴伤他人拒赔偿 耐心劝导促执结

  发布时间:2019-03-18 17:13:02



    3月18日上午,申请人陈某在收到执行款后,来到马村区人民法院执行局签字确认,并再三向执行法官表达谢意。

    2017 年12月31日,黄某乘坐朋友的车差点蹭到骑电动车的陈某,黄某下车后对陈某进行殴打,造成陈某受伤住院。随后,双方因赔偿事宜协商未果,陈某将黄某诉至马村区人民法院。经马村区人民法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黄某于2018年10月30日之前一次性赔偿陈某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误工费、护理费等共计7,000元。 调解书生效后,黄某并未积极履行义务,陈某遂向马村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依法向黄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相关法律文书,并多次与其沟通赔偿事宜,耐心细致地做其思想工作,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同时向其阐明拒不履行将承担的法律后果。最终,在执行法官的耐心劝导下,黄某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主动将7000元执行标的款履行完毕,案件得以顺利执结。

责任编辑:徐登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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