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日上午10时左右,马村区法院执行局办公室又围了一群热切的人们,四捆40万现钞被四家重度烧伤患者家属领走。这是马村区法院本着人文主义精神,积极开辟绿色通道,特事特办,先予执行,为四名重度烧伤患者送去救命钱。
2010年春节期间,杨某、张某、卢某、王某等四人到马村区某区一餐厅玩耍,后发生煤气爆炸事件,造成四人重度烧伤,事故发生后,为抢救上述四人生命,其家庭均已债台高筑,现已无力交纳医疗费,3月29日,向法院申请先予执行。执行干警迅速到医院看望伤者,在全面了解案情后,即向被执行人某燃气公司送达了有关法律手续,该公司对上述四人的遭遇表示同情,也为法院工作人员的诚恳所打动,认为生命高于一切,积极配合法院的工作,不到四天时间, 2010年4月1日,该公司负责人便将先予执行标的款40元送至法院。当申请执行人领取该笔救命款时,均眼含泪花,对法院深表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