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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赖有财产不申报 犯拒执罪被罚1000元

  发布时间:2019-05-30 17:15:30



    戏精老赖秦某在法院强制执行期间以身体残疾、生活困难等为由大打感情牌,一口咬定没钱,不料很快就被拆穿,执行法官核实后发现其完全有履行能力。5月29日上午,马村区人民法院依法对秦某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一案进行了公开审理,自诉人杨某、被告人秦某均到庭参加了诉讼。

    2018年4月27日16时许,秦某到杨某家果园地里,未经杨某同意,擅自将靠近自家坟墓边杨某家种植的四颗果树砍倒,离开时遇到闻讯赶来的杨某,双方发生争吵,秦某对杨某进行了殴打。经鉴定,杨某的人体损伤程度为轻微伤。杨某受伤后进行住院治疗。出院后,因赔偿问题不能达成一致,杨某将秦某诉至马村区法院。马村区人民法院依法审理后判决秦某于本判决生效后三日内赔偿杨某医疗费等各项费用共计5195.32元。判决生效后,秦某并未积极履行生效判决书确定的义务,杨某遂向马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夏啸依法向秦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相关法律文书,要求其履行生效判决并如实报告自己的财产情况,并告知其执行过程中如果财产状况发生变动,应当及时向法院补充报告。秦某则声称自己身体残疾,生活困难,目前没有偿还能力。谁知,夏法官通过网络查控系统查询发现秦某名下有张银行卡内有三万余元,遂依法冻结5345.32元并扣划至法院账户。申请人杨某得知这一情况后,气愤难平,以秦某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向马村区人民法院提起自诉。

    庭审中,李某认识到自己失信行为的错误,十分懊悔。马村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秦某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公诉机关的指控成立。秦某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可以从轻处罚。结合秦某已经履行完毕义务的情节,量刑时予以考虑。据此,以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判处秦某罚金1000元。

责任编辑:吴亚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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