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拘传三人!马村法院剑指金融老赖!

  发布时间:2019-06-27 09:55:31


    为加大对涉金融案件的执行清理力度,6月25日,马村区人民法院对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的失信被执行人,依法采取强制措施,拘传被执行人3名,达成和解案件2件,到位标的额20000元,活动成效明显。

    在申请人农信社与被执行人杜某、田某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2009年6月23日,杜某以购买车辆缺少资金为由向农信社借款7万元,贷款期限12个月,自2009年6月23日至2010年6月23日,月利率为9.6‰,杜某按月结息,到期归还,若不按期归还贷款本金又未获展期,从逾期之日起按日利率万分之4.8计收利息。田某为上述借款提供连带保证担保,在《保证担保借款合同》上签字、按手印。信用社如期向杜某发放贷款,杜某偿还利息截止至2009年9月30日,后又偿还本金10元。2018年4月8日,杜某、田某在杜某的逾期贷款催收通知书上签名按手印,剩余本金与利息一直未归还,农信社将两人诉至法院。经两级法院依法审理判决杜某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农信社贷款69990元及利息,田某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杜某失联,执行法官张波多次与田某联系,田某均以长期在外打工为由躲避执行。最终,通过多次劝说,张法官经其家人联系上田某,告知其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生效判决应承担的法律后果,并再次传唤其到法院。慑于法律威严,6月25日上午,田某来到法院,但一口咬定没钱。张法官放弃午休时间,一直耐心地对其释法说理,田某依旧不为所动。见田某毫无履行义务的意愿,张法官决定依法对其采取司法拘留措施。当让其在拘留决定书上签字时,田某慌了,赶忙表示立即给朋友打电话送钱。在张法官的主持下,田某当场偿还农信社5000元,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

    在申请人农信社与被执行人陈某、李某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2015年5月29日,农信社与陈某签订个人借款合同,合同约定陈某向农信社借款44000元,借款期限24个月,自2015年5月29日至2017年5月29日,月利率为10.54‰。李某为上述借款提供保证担保,并于当日签订保证合同。农信社如期向陈某发放了贷款,后陈某偿还利息截止到2015年7月28日,借款本金及剩余利息一直未还,催要无果后,农信社将陈某、李某诉至马村区人民法院,马村区人民法院依法审理后判决陈某于判决生效后三日内偿还农信社借款44000元及利息、罚息,李某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判决生效后,陈某、李某都拒不履行生效判决书确定的义务,农信社向马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张法官依法向陈某、李某送达了相关法律文书,并多次与其沟通还款事宜,但二人屡屡以没钱为由推脱。张法官通过网络系统查询发现,二人名下银行卡皆有存款,遂依法将其冻结,并将二人传唤到法院。陈某、李某来到法院后,在法官面前再次装穷。当两人得知自己的银行账户已被冻结,并且将要因不如实申报财产而面对司法拘留时,顿时傻了眼,慌忙表示立即联系家人给钱。最终,在张法官的主持调解下,两人当场偿还农信社15000元,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

    本次涉金融执行活动,给那些心怀侥幸、欠债拒还、仍处于观望中的“老赖”们当头一棒,极大地震慑了恶意逃废金融机构债务的违法分子,有效净化了金融生态和社会信用环境。

责任编辑:吴亚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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