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8日上午,在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号审判庭,马村区人民法院院长陈红担任审判长,依法对被告人王某等7人涉恶势力犯罪团伙案进行一审公开宣判,以寻衅滋事罪分别判处王某等七名被告人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至一年三个月不等。
经审理查明,被告人王某等七人为牟取非法利益,相互纠结,逐渐形成以王某为纠集者的恶势力犯罪团伙。该团伙以威胁、聚众拦截等手段,阻拦施工、强揽工程、拦截车辆、妨碍公务,在焦作市马村区某村及其周边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扰乱经济、社会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马村区人民法院忠实履行审判职责,依法严惩黑恶势力犯罪,自觉担负起扫黑除恶重大政治责任,瞄准群众反映最强烈、最深恶痛绝的各类黑恶势力,依法严惩,除恶务尽,切实保护好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2019年以来,共受理寻衅滋事、聚众斗殴、非法拘禁、强迫交易、敲诈勒索、开设赌场等涉黑涉恶犯罪案件8案20人,审结5案14人。有力震慑了犯罪,弘扬了正气,增强了人民群众的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