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法官,我看到方某回家了,你们快来吧......”7月18日晚上9点,马村区人民法院执行法官夏啸突然接到申请人秦某的电话,得知被执行人方某的位置后迅速带领执行干警赶赴其家中,将拒不履行生效判决、正要外出的方某拘传至法院。
秦某与方某因案外人范某某介绍相识,2016年10月至2017年12月期间,方某因资金周转先后5次从秦某处借款共计105000元,此借款秦某均以现金出借方式将借款交付方某。后经秦某多次催要,方某均未还款,秦某遂将方某诉至马村区人民法院。马村区人民法院依法审理后判决方某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秦某借款105000元及利息。判决生效后,方某并未积极履行生效判决书确定的义务,秦某遂向马村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夏啸依法向方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相关法律文书,并多次与方某联系还款事宜,方某均拒绝还款。见方某毫无还款意愿,夏法官依法将其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经网络查控系统查询,夏法官发现方某名下并无可执行财产。因方某工作时间不固定,夏法官多次上门并未找到人。当收到申请人提供的线索时,夏法官迅速采取措施,并对被拘传到法院的方某耐心地释法说理,但方某始终不为所动,不愿还钱。现夏法官已决定对方某采取司法拘留措施,相关手续正在办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