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的生命力在于执行,作为司法公正的“最后一公里”,执行工作任务艰巨,执行干警责任重大。
近日,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的执行申请人秦某特意来到马村法院,为执行局局长张波送来一面印有“执法神速,廉洁奉公”的锦旗,这是咋回事呢?
2018年,被告朱某向原告秦某借款30余万元,后被告朱某陆续归还原告秦某部分借款,到2019年6月10日,被告仍欠原告30000元,被告就剩余30000元借款向原告出具借条一份,约定6月底前还清,未约定利息。借款到期后,被告未按约定归还。双方纠纷成诉。法院判决被告朱某应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秦某借款30000元及其利息。但朱某未在指定期限内履行还款义务。无奈之下,秦某又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立案后,执行局局长张波依法向被执行人朱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责令其立即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根据申请执行人秦某提供的线索和线上查控的结果,张波得知朱某名下有丰田牌汽车一辆,遂依法查封了该车辆,查封期限为二年。
经进一步调查和询问得知,朱某承认自己的法定还款义务,并对案件执行标的表示认可,朱某找来了担保人给自己作担保,并表示会尽快将欠秦某的钱和利息归还。考虑到朱某这么有诚意,张波认为不适合采用强硬的执行手段,为了保障申请执行人的债权和被执行人之间的关系,决定再等等。但是两个月过去了,朱某还是未还钱。
张波又多次联系被执行人朱某,但是一直联系不上,之后对朱某的担保人采取司法拘留措施,在担保人被拘留期间,告知其目前的情况,并阐明利害,经过努力沟通协调,担保人表示可以联系上朱某,很快朱某就将欠款及利息拿来法院给到秦某手中,本案得到圆满解决。
“我真没想到法院工作这么神速。其实,感谢张局长帮我解决了难题。这是真真正正站在我们老百姓的角度上考虑问题。我的心情难以言表,这面锦旗马村法院受之无愧!”秦某说道。
张波表示,能为老百姓办实事,自己也感到很欣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