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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村法院顺利执结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

发布时间:2020-06-16 09:41:19



    近日,在执行干警的不懈努力下,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的案款全部给付完毕。

    案情经过是这样的。申请执行人郭某与被执行人焦作市某实业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郭某有一辆专用配送加油车,经常给该公司供应柴油,公司拖欠郭某油款,郭某多次催要,该公司一直拒不偿还,郭某起诉至法院,法院判决后,该公司还是一直未还钱,郭某又申请执行。在案件执行阶段,经查询,被执行公司现已歇业多年丧失偿还能力,经调查,被执行公司属于一人公司,唯一股东为某村委会。郭某找到承办执行干警张波,申请将某村委会追加为被执行人。

    执行干警张波耐心、仔细听取了申请人郭某的诉求,掌握了基本情况,立即电话联系本案某村委会。在沟通协商未果后,张波认为执行时机机不可失失不再来,绝不能错过每一个执行时机,决定即刻前往某村委会。刚开始,某村委会一直是抗拒、不耐烦、不积极配合的情绪,某村委会认为某实业公司一直以来未给村子带来过经济效益,也并未从中有所获利,现在让村委会替某实业公司还款,实在是亏得很。执行干警晓之以情、动之以理,从情、理、法三方面说明了欠债还钱本就天经地义,履行生效文书也是法定义务,告知其如若一味固执己见,拒不履行将要承担的后果以及强制执行的威严性。

    终于,在法律的威严和耐心地说服教育下,某村委会态度有所转变,张波再次抓住这一有利时机,继续做调解工作,某村委会最后同意偿还某实业公司所欠油款,本案顺利执结。

    6月10日早上,申请人郭某将一面“一心一意为民办事,尽职尽责迅速结案”的锦旗送到执行干警张波的手中,以表心中感激之情。

责任编辑:刘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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