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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村区法院院长带头审理行政案件

发布时间:2020-11-27 09:02:39




    10月27日上午,随着一记法槌声响,在马村区人民法院第四审判庭里,公开开庭审理了原告许某某诉被告马村区公安分局和焦作市公安局不服行政侵权赔偿案,与往常不同的是,今天坐在审判长席上的是我院党组书记、院长陈红,合议庭成员分别是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赵旭升,行政庭长王松领。马村区公安分局、市公安局出庭参与诉讼。

    随着法庭调查的开始,审判长和合议庭另两名法官认真听取原、被告和第三人代理人的陈述和答辩,主持双方举证、质证,从证据的合法性、真实性、关联性等方面进行综合认证,并说明理由。审判长概括法庭查明的事实,指出双方争议的焦点,指导双方当事人围绕争议的焦点进行辩论。陈红院长娴熟而有节奏地驾驭着庭审,掌控得度,有条不紊。经过二个多小时的法庭审理,随案证据全部质证,案件事实基本查清,所有程序均已完成,合议庭宣布择日宣判。

    庭审结束后,陈红院长表示,通过亲自开庭审理案件,既有利于发现行政审判工作中的新情况,对行政案件的工作难点和困难有更直观的认识和理解,又有利于总结审判工作经验,从而更好地规范和指导行政审判工作。行政庭的法官表示,院长们多为审判经验丰富的资深法官,他们亲自审理案件,既能解决法院“案多人少”这一矛盾,又能增强行政诉讼抗“干扰”能力,为行政审判营造较好的环境,从而确保案件质量和效率,有利于提高行政审判的权威性和公信度。参与旁听的人员对整个庭审表示肯定,对院长、副院长、行政庭庭长带头办案、树立司法公信力的举措表示赞赏。

责任编辑:刘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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