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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村法院暑天不懈执行获锦旗

  发布时间:2010-08-03 16:56:02



    8月2日上午10时左右,酷暑难当,一群农民手握锦旗,笑容满面,迈进了马村区法院的大门,直奔政治处主任兼执行局局长侯卫国的办公室,他们要感谢马村法院执行干警这几年来为他们的案子付出的艰辛。

    马村区某村村民王小平、王二记等四人承包了村里的石灰窑,因附近煤矿采煤形成塌陷分别给予了1万多元至数千元的赔偿,村委代收了赔偿款后并未给付王小平等人,2005年,王小平等向马村区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村委支付赔偿款,2006 年5月8日,法院作出判决支持原告请求。该案自立案执行以来历时数年,为清理执行积案中的涉府案件和市委政法委督办案件,法院多次和办事处领导以及村委沟通协调解决,村委始终态度强硬,不采取任何还款措施。2009年4月13日,法院对时任村委主任王某采取强制措施,王某家属纠集亲戚朋友近30人围堵法院大门阻挠执法,后经协调,村委与王小平达成了分期还款协议。但村委对以后的协议履行仍不积极,王小平等仍然不断上访,2010年春节前夕,法院对这几个申请人进行了一万余元的司法救助。后法院院长、执行局长和承办人又数次奔波督促村委还款,时值盛夏,甚至冒着酷暑和有关部门一起做工作,终于迫使被执行人拿出了剩余的执行款。

    

责任编辑:陈玲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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