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企业护航正气浩然,给企业排忧克己奉公。锦旗上的话代表我的心声,谢谢你们的付出”。近日,申请人焦作市某有限公司负责人马某满怀感激的将一面锦旗送到了马村区人民法院执行法官手中,千言万语化成深深的一鞠躬,紧紧的一握手。
马村区人民法院执行焦作市某有限公司与怒江某有限公司买卖合同一案,该案执行到位金额450多万元,执行干警通过以物抵债的方式促使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双方当事人对该纠纷的处理均表示满意。
被执行人怒江某有限公司欠申请人焦作市某有限公司货款1319万余元,双方明确约定了还款期限及违约责任。但在还款期限到期后,被执行人未偿还货款,经申请人的多次催要,仍无任何结果。故起诉至马村法院,要求被执行人偿还货款并承担相应的违约金,但在限定期限内,被执行人仍无履行义务,案件进入执行程序。
在执行立案后,执行法官考虑到该案是涉企案件且涉案标的额大,如执行不当易引发不良影响,遂在全面了解案情的基础上,通知双方当事人进行协商。但是多次联系被执行人联系不上,执行干警前往云南,又走几百里的山路到达怒江某有限公司,也找不到被执行人,后来通过府院联动机制,与马村公安结合以后,发现了被执行人可能会出现的几个地方,执行干警迅速前往昆明,经过两天的蹲守,将被执行人控制住并拘传带回马村法院,执行法官向其告知拒不履行义务将给其个人和公司带来的不良影响,希望被执行人尽快履行付款义务。被执行人称目前确实没有履行能力,在外欠款较多,但是公司准备重新注资,恢复生产。
执行干警在了解了情况后,考虑到被执行人的实际经济状况,并结合双方实际、充分考虑双方利益,提出履行建议。建议被执行人可以分期,或者通过其他方式还款,经过双方协调之后,被执行人先凑了三十万还给申请人。执行干警查到被执行人名下有未被查封未抵押的土地。针对这一情况,执行法官建议通过以物抵债的方式进行履行,但被执行人不同意将土地进行拍卖,怕之后公司恢复生产后无法再使用,后来通过给申请人做工作,土地处置完以后还可以给被执行人使用,申请人也同意将该土地不动产以流拍价450多万元的价格以物抵债,申请人表示后期被执行人将欠款全部还清后,再将土地按照以物抵债的原价返还给被执行人。这样一来既是给申请人一个保障,也可以让被执行企业恢复经营使用。执行干警积极与当地税务局、房管部门、不动产登记部门,以最快的速度在两天之内将所有手续办完,把不动产证办下来,申请人在拿到土地不动产证后对马村法院表示深深的感谢。
马村区法院执行干警因案施策,灵活执行,兼顾双方当事人的实际情况,既维护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也盘活了被执行人的闲置资产,为企业最大化的实现了“双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