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6月23日上午,马村区法院通过强制执行措施的运用以及细致深入的执行调解工作,成功执行和解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
据了解,申请人姬某经人介绍给被执行人焦作某新型墙体材料有限公司供应粉煤灰。2021年11月19日被执行人焦作某新型墙体材料有限公司给申请人姬某出具一份欠条,载明“今欠供货人姬某货款共计人民币97895元。后焦作某新型墙体材料有限公司一直未支付姬某货款,被姬某诉至马村区法院,经审理,马村区法院判决被执行人焦作某新型墙体材料有限公司支付申请人姬某货款97895元及利息。因焦作某新型墙体材料有限公司拒不履行生效判决书规定的还款义务,姬某向马村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执行法官向焦作某新型墙体材料有限公司送达了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通过关联案件发现,被执行人焦作某新型墙体材料有限公司在马村区法院执行案件有4、5起,申请金额高达100余万元。因线上查询财产无果,执行法官和申请人一起去焦作某新型墙体材料有限公司实地调查财产线索。经调查发现,该公司的机器设备已被马村区法院其他案件查封,该案件无财产可供处置。案件一度陷入执行困境,但为了尽最大努力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执行法官转换思路,不放弃与被执行人焦作某新型墙体材料有限公司的继续沟通,并采取刚柔并济的措施,告知被执行人焦作某新型墙体材料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赵某,若不履行还款义务,则将其和公司一同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限制其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慑于执行措施的强制力,赵某主动与申请人姬某达成和解协议,当场履行6000元,并约定后期每月还款5000元,至此,案件得以顺利执结。
执行法官刚柔并济,通过灵活运用多种执行措施,依法保障了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