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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花雪”下的善意执行

发布时间:2023-03-24 19:00:57






3月17日,突如其来的一场大雪并没有影响马村区人民法院执行干警的脚步,此次冒雪前往修武县寻找的被执行人是一位年近70岁且患有心脏病的老人。接下来就让我们看看执行干警是如何在这种情况下促成案件顺利执结的。


案情简介:2022年9月的一天下午,被执行人侯某某正在乡间小路上遛狗,恰巧遇到正在放羊的王某某。由于侯某某的两条狗未拴绳,在看到羊群后便开始追逐,其中一只羊受惊吓后跑进玉米地不见踪影。事发后,侯某某让其儿子找王某某协商赔偿事宜,侯某某不仅没有为王某某找回羊,也未对其进行任何赔偿,双方纠纷成诉。马村区人民法院经审理后判决,侯某某赔偿王某某损失1400元。因侯某某拒不履行生效判决所确定的义务,王某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过程:马村区人民法院执行立案后,执行法官汤皓月了解到被执行人侯某某是一位患有心脏病的老人,她没有选择将其传唤至法院,而是亲自登门拜访。汤法官冒着大雪带领两名执行干警驱车数十公里赶至侯某某家中,敲开门说明来意后,侯某某表示自己到了吃药时间,必须得先把药吃了才能“说事”,执行干警耐心等待其服药。没想到,吃完药后的侯某某马上变了脸,情绪也激动起来,称自己靠捡废品维持生计,1400元对其来说也是一笔不小的费用,同时声称自己觉得冤枉,根本就不该赔偿那么多。考虑到被执行人的实际情况,汤法官坚持一边安抚侯某某的情绪,一边向其耐心讲解相关法律并劝其履行义务。经过长达3个小时的劝说,最终,侯某某接受了执行法官的建议,也理解了执行法官的不易,让其儿子送来了1400元,此案彻底执结。    

法院的执行工作并非是冰冷的、机械的,同样有温情的、灵活的一面。近年来,马村区人民法院深入贯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执行工作中进一步强化善意文明执行理念的意见》,在执行工作中变负面评价、惩戒制裁为正向激励、帮扶救助,使执行工作在保持强制力、威慑力的同时,更添一层“司法温情”,实现了案件顺利执结与弥合社会关系的双重效果,以实际行动为平安马村建设助力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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