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9日临近中午,矿务局棚户区一小院内,魏大妈颤抖着双手,一边数着法官送来的一厚沓赔偿款,一边连连唠叨“马村法官,吃个苹果吧,太感谢你们法院了”。
魏大妈已年近七十,有两个儿子,二儿子魏成从小性格内向孤僻,十几年前,因工作和恋爱问题受挫,导致精神失常。经常疑神疑鬼,自言自语。2008年,家人将其送到医院治疗。依照医院的规定家人不允许留院陪护。魏大妈就将儿子托付给了医院。
儿子住院一个月后的一天,魏大妈接到医院通知,说魏成不行了,让赶快去医院。等魏大妈赶到医院,魏成经抢救无效已经死亡。医院给出的说明是,魏成早上8点多上厕所时突然倒下,心跳呼吸消失,医院紧急进行了心肺复苏等抢救措施,但仍然没有挽救魏成的生命。医院诊断为可能是心源性猝死。具体死因不明。魏大妈伤心之余,只想着让孩子入土为安。没有要求尸检查清死因。医院在家属未在尸检告知书上签字的情况下,就让家属将尸体运走火化了。
事后,魏大妈越想越不对劲儿,怎么好好一个孩子,入院检查可没有什么心脏疾病啊。怎么住了一个月医院人就没了呢。魏大妈在找医院协商未果后,将医院诉到了马村区人民法院。
办案法官在认真分析了案情后,一边平复魏大妈的激动情绪,一边作医院的工作,经过多次对双方辨法析理和协调,终于使双方达成了一致意见,由医院补偿给魏大妈2万元钱。当法官奔波了二十公里崎岖的道路将钱送到魏大妈手上时,大妈感动地又是让座,又是洗水果,并连声说感谢党的好法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