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次醉酒驾驶被查处,本该吸取教训,然而有些人却不思悔改怀着侥幸心理,取保期间铤而走险再次无证醉驾,法院这次可动真“刑”了。
案情回顾
2022年12月,被告人逯某某酒后驾驶小客车行驶被查获,经鉴定,其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75.25mg/100m1,后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被公安机关取保候审。2023年3月,逯某某在取保候审期间再次酒后无证驾驶,结果在行驶过程中被执勤民警“抓了个现行”,经鉴定,其血液中酒精含量为 149. 91mg/100ml。
法院判决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逯某某某在取保候审期间再次无证醉酒驾驶机动车,可以从重处罚。鉴于被告人逯某某到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且自愿认罪认罚,可以从轻从宽处罚。依据法律规定,判处被告人逯某某拘役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叁万元。
法官提醒
“取保候审”只是刑事案件的强制措施之一,侦查阶段被取保不代表不构成犯罪,仍需要候审“听从发落”,案件只有经过开庭审理才算终结。
再次告诫司机朋友,危险驾驶的行为不仅触犯法律,还可能给自己和他人带来不可弥补的伤害。
希望驾驶员朋友不要怀揣侥幸心理而违反交通法的相关规定,珍惜自己和他人的健康和生命,杜绝酒驾和其他违法行为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