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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市马村区人民法院印发《关于加快建设一站式诉讼服务中心的实施细则》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5-16 08:51:59


焦作市马村区人民法院

焦马法〔2022〕22号

焦作市马村区人民法院 印发《关于加快建设一站式诉讼服务中心的实施细则》的通知

本院各部门:

现将《关于加快建设一站式诉讼服务中心的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在工作中贯彻执行。

焦作市马村区人民法院

                                                   2022年5月16日

焦作市马村区人民法院

印发《关于加快建设一站式

诉讼服务中心的实施细则》的通知

为积极推进我区区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全面提升一站式诉讼服务水平,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建设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一站式诉讼服务中心的意见》、省法院、市中院《关于加快建设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和诉讼服务中心的实施细则》以及中央、最高法院、省委、市委相关会议精神,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一条 认真落实省委政法委、市委区委政法委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会议精神,自觉提升政治站位,在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大体系大格局中深入谋划、扎实开展诉讼服务工作,全面推进现代化诉讼服务中心建设。

第二条 以落实最高法院诉讼服务质效评估体系为抓手,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效果导向,集中人力物力,将立案庭打造成现代化综合型一站式诉讼服务机构,实现群众诉讼更方便、法官办案更有效。

第三条 大力开展创建现代化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全省示范法院活动制定创建方案和标准指引,扎实开展诉讼服务工作,加快推动诉讼服务中心转型升级,争创全省全市示范法院。

第四条 提高立案服务规范化信息化水平:

(一)严格落实统一立案、随机分案规定,所有案件由立案庭统一立案、由电脑随机分至员额法官,行政、执行等案件不得由相关部门先期审查,禁止“先审后立”。

(二)严格落实立案登记制规定,既要做好促进非诉调解等工作,鼓励支持人民调解;同时,又不得限制立案、超期立案、迟滞立案,把好立案关,不得把人民调解结案且自动履行的案件再行立案并当即下达结案文书,不得搞“案件注水”“指标美容”。

(三)全面落实电子卷宗随案生成制度,关联案件、类案实现自动推送和强制检索。

(四)大力推广民事、行政、执行案件网上立案、自助立案、网上交费,不断提高网上立案审核效率,使网上立案、交费成为主要方式,线下立案实现“扫码立案”。

(五)开通诉讼服务网、人民法院专网,实现和正常开展跨域立案、网上立案、网上交费、网上审批等全部智能化诉讼服务功能。

第五条 实现辅助性事务集约化社会化办理:

(一)将送达、保全、委托鉴定等事务集中在诉讼服务中心,建立或对接统一送达平台、保全平台、委托鉴定平台,实现送达、保全、鉴定统一受理、一网办理。

(二) 设立集中扫描、送达中心,探索将扫描、送达外包给专业化公司。

(三)严格落实执行案件首次网络财产查控规定,确保执行案件财产查控效率。

(四)提升综合服务水平

(五)建立诉前辅导制度,对起诉当事人进行诉讼辅导,通过诉讼风险评估、提供类似案件裁判,帮助联系调解组织,引导适宜调解的矛盾纠纷当事人选择人民调解。

(六)建立 12368 热线电话接听、交办、督办、反馈、回访工作制度,不断提高热线服务水平。

(七)建立以工作业绩为导向的诉讼服务工作考核制度,按工作类别、工作量、服务质量以及政治业务学习、技能测试、日常考勤等,对工作人员进行年度综合评价。

第六条 加强涉诉信访工作:

(一)畅通窗口接访、网上信访、群众来信办理渠道,落实院领导接访制度,大力推进视频接访、预约接访,提高接访、处访工作效率。

(二)建立并全面推行涉诉信访案件接待、登记、交办、办理回复工作信息化,做到来信来访必登记、必上网、必转交、必回复,根据信访人诉求分类采取网上、电话、书面等回复方式,全程留痕、全程接受监督。

(三)全面推行信访案件与原审、原执行法院关联查询功能,所有涉诉、涉执信访案件可在信访窗口即时查阅,接访人员根据关联查阅情况进行接访和释明工作。

(四)落实领导包案制度,开展信访老户和重复信访专项治理减少赴省、进京、到四巡人访数量。

(五)建立完善涉诉信访案件深度分析制度,对初信初访、信访老户形成原因进行分析,提出合理化建议,从源头上减少涉诉信访案件发生。

第七条 强化信息技术保障。根据本细则统一部署加快送达、保全委托鉴定平台建设。深化对电子卷宗同步生成的应用,全面提高立案诉讼服务水平。尽可能对接使用最高法院和省法院统建平台,避免重复建设和资源浪费。充分做好已建平台的应用,加强人员培训,督促习惯养成。做好平台维护工作,及时发现、收集问题,完善系统功能,简化操作流程。

第八条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开始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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