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马村区人民法院
焦马法〔2020〕28号
马村区人民法院 马村区妇女联合会
关于建立妇女儿童权益纠纷诉非衔接机制的通知
马村区人民法院各部门、马村区妇女联合会各部门:
为了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和谐社会关系的总体要求,妥善化解涉及妇女儿童权益纠纷,维护社会稳定,结合本辖区工作情况,马村区人民法院与马村区妇女联合会共同建立涉及妇女儿童权益纠纷诉非衔接机制。
特发此通知,请各部门在工作中认真贯彻实施。
焦作市马村区人民法院 焦作市马村区妇女联合会
2020年7月20日 2020年7月20日
马村区人民法院与马村区妇女联合会
关于建立妇女儿童权益纠纷诉非衔接机制的合作协议
马村区人民法院与马村区妇女联合会就涉及妇女儿童权益的纠纷建立诉非衔接机制达成如下合作协议:
1.马村区人民法院、马村区妇女联合会共同建立马村区涉及妇女儿童权益纠纷调处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双方各派一名领导为召集人,并分别明确一名庭长、部长为联络人。
2.联席会议每年召开一次,由两单位轮流召集。遇有重大紧急事宜或其他需要临时召集会议时,经两单位协商一致即时召开临时联席会议。
3.充分发挥联席会议的综合优势,搭建合作平台,统一协调、落实联席会议的各项措施,加强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保护工作和审判工作有效对接,提高工作效率。
4.开展联合调研,共同研究保护妇女儿童权益的法律法规在我市适用中存在问题的解决办法。
5.组织专门会议,研究重大、疑难涉及妇女儿童权益纠纷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法律参考意见。
6.总结推广各地成功的经验和做法。
7.采取多种方式联合开展专业培训。建立信息互换制度,通报相关舆情。共同开展送法进社区等公益宣传活动,编发宣传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