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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焦作市马村区委员会统战部(区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焦作市马村区人民法院关于深入开展涉台纠纷在线诉调对接工作的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2-03-30 09:34:40


焦作市马村区人民法院

焦马法〔2022〕44号

中共焦作市马村区委员会统战部(区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 焦作市马村区人民法院

关于深入开展涉台纠纷在线诉调对接工作的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联合印发的《关于建立“总对总”涉台纠纷在线诉调对接机制的通知》精神和工作要求,推进涉台纠纷在线诉调对接工作,结合我区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和对台工作决策部署,积极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和“两岸一家亲”理念,切实维护台湾同胞合法权益,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充分发挥最高人民法院与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在“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建立的涉台纠纷诉调对接机制在化解涉台纠纷中的重要作用,依法及时高效化解涉台纠纷。

二、调解范围

主要处理涉台等纠纷

三、诉调对接方式

焦作市马村区人民法院与中共焦作市马村区委员会统战部(区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合作,建立“点对点”诉调对接联系,推动涉台纠纷线上调解工作落地见效。焦作市马村区人民法院负责本辖区在线诉调对接工作的统筹推进。区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负责建立管理调解组织和调解员名册,建立调解组织和调解员日常管理制度,并开展诉调对接工作,指导调解组织和调解员入驻人民法院调解平台,组织调解组织和调解员开展调解工作。

四、对接流程

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交纠纷调解申请后,人民法院通过调解平台向入驻的台办调解组织委派、委托调解案件;调解组织及调解员接受委派、委托,开展调解工作;调解完成后将调解结果录入调解平台,并告知委派、委托人民法院。当事人也可以直接通过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向调解组织提交调解申请。调解组织接受法院委派、委托调解或自行调解成功的案件,调解员应当组织双方当事人在线签订调解协议或上传调解协议,鼓励双方当事人自动履行。确有必要的,可就达成的调解协议共同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在线司法确认或者出具调解书,并由人民法院在线进行司法确认或者出具调解书。调解组织自主接受当事人申请受理的案件,经过调解组织调解后需要司法确认或出具调解书,具有管辖案件,经过调解组织调解后需要司法确认或出具调解书,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应予以配合,经审核后出具司法确认或调解书。未调解成功的案件由人民法院依法进行立案。

五、试行日期

本实施方案自印发之日起试行。

中共焦作市马村区委员会统战部 焦作市马村区人民法院

               2022年3月30日       2022 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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