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马 村 区 总 工 会
马 村 区 人 民 法 院 文件
马 村 区 司 法 局
马 村 区 工 商 业 联 合 会
马人社〔2022〕77号
关于印发《马村区关于推进劳动纠纷“五位一体”多元化解机制建设工作的实施
方案(试行)》的通知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总工会、区人民法院、区司法局、区工商业联合会:
为认真贯彻落实焦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焦作市总工会、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焦作市司法局、焦作市工商业联合会《关于印发(构建“五位一体”一站式劳动争议调处平台,建立健全劳动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工作方案>的通知》(焦人社文(2022)70号)精神,进一步提升劳动纠纷基层化解能力,结合我区劳动争议处置工作实际,经研究制定了《马村区关于推进劳动纠纷“五位一体”多元化解机制建设工作的实施方案(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抓好组织实施。
马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马村区总工会
马村区人民法院 马村区司法局 马村区工商联
2022年11月11日
(此件依申请公开)
(联系单位: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劳动仲裁院)
马村区关于推进劳动纠纷“五位一体”多元化解机制建设工作的实施方案(试行)
根据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工作要求和焦人社文〔2022〕70号文件精神,进一步提升劳动纠纷基层化解能力,结合我区劳动争议工作处理工作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积极落实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新要求,通过主动转换思维定式,勇于担当,着力创造创新,找准职工维权工作中的切入点、着力点和落脚点,建立“人社+工会+法院+司法+工商联”“五位一体”劳动争议诉调对接机制,设立“劳动争议一体化处理中心”,充分发挥协商、调解在劳动人事争议处理中的基础性作用,切实发挥各部门参与劳动争议协商调解职能作用,发挥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中的引领、推动和保障作用。
二、工作要求
(一)强化制度设计,打造“五位一体”基层劳动争议调处平台。
1.整合五方职能。整合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调解、工会维权、法院介入、司法援助、工商联协助,建立一体化劳动争议调处平台,成立劳动争议一体化调解中心,发挥综合效能作用,实行“一窗受理、联合办公、快速解决”。灵活运用协商、调解、仲裁、诉讼手段及时化解劳动纠纷。
2.建立工作对接研商机制。
召集人社、工会、法院、司法、工商联五家有职工维权和服务职能部门在“五方联动、多方合作”框架内,合署办公,通过召开例会、会商研判、信息通报等方式方法,形成一体化处理的工作合力,重点做好诉前调解中发现企业用工趋势变化,劳动争议热点问题,疑难复杂问题的分析研判,着力实现工作对接常态化、调处化解多元化。建立委派委托调解机制,将诉前先行调解与诉中委托调解有序衔接起来。人社局、法院将适合调解的劳动争议案件,特别是有较大影响的群体性案件委派“一体化调解中心”工作人员,予以诉前先行调解,未能调解成功进入诉讼程序的则实行诉中委托调解,凡调解成功的依法进行司法确认,由仲裁委或人民法院出具调解书。重调减诉,提高成功率,助推社会稳定。
3.建立联手履责机制。注重加强“一调一裁一审一执”合作,建立快调、快执绿色通道,形成一站式服务,打通快速为职工维权的“最后一公里”和绿色通道。制定规范化的业务流程,实现统一分案、统一标准、统一平台,将受理、分流等劳动争议案件做到办早、办快、办好,实现“一站式”闭环服务。
4.统筹使用人员。要统筹使用基层工作人员,实行“一人多岗”模式,平台人员既是调解员、又是兼职监察员、兼职仲裁员。
5.坚持调解优先。推行调解建议书制度,坚持对于辖区内案情简单的争议案件由劳动争议调解中心先行调解原则,使用《调解建议书》等有效的方式和制度,实现多数纠纷矛盾就地解决。
6.就地分流化解。调解不成或当事人不履行调解协议的,按照劳动者诉求,再由劳动监察机构或劳动仲裁部门受理。
(二)推行“六有五统一”,建立多元化预防化解机制
1.抓好基础保障。为进一步提升劳动争议调解能力水平,加强劳动争议调解工作指导与业务培训,落实调解中心“六有五统一”:有组织、有场所、有人员、有设备、有制度、有台账,统一名称、统一标识、统一程序、统一公示、统一文书。积极对接辖区内企业,提供主动服务,推进劳动纠纷源头预防。
2.加强队伍建设。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统筹使用人员,确保各部门配备专职或者兼职劳动维权人员 2-4人。加大对基层人员的劳动仲裁、劳动监察和信访维权方面的业务培训,切实提高基层平台人员业务素质、操作技能和服务水平,实现“一岗多责、一专多能”。
3.打造多元化解模式。按照“1+X”模式确定化解工作机制,即:“1”是指人社部门劳动纠纷调处力量,包括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劳动监察机构等;“X”是指综治、司法、住建、公安、法院、工会等部门劳动纠纷调处力量。将劳动纠纷化解工作纳入区综治平台建设,实现劳动纠纷一窗受理、分类处理、联动处置、一站式化解。
(三)健全部门协同、多方参与工作模式
建立健全集体劳动纠纷应急预案、重大案件多方联动调处、重大问题联合会商等工作机制。落实调解仲裁办案补助制度,积极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劳动纠纷化解,通过以案定补等方式,鼓励和支持法学专家、律师以及退休的法官、检察官、仲裁员等社会力量参与劳动纠纷化解。
三、工作步骤及责任分工
(一)部署阶段。区人社局牵头制定我区推进劳动纠纷“五位一体”多元化解机制建设工作实施方案。通过召开工作会议,全面安排部署。
(二)实施阶段。根据制定的实施方案,积极做好沟通,整合相关资源,解决好场地等硬件设施建设问题,扎实推进“五位一体”工作机制,确保基层矛盾化解率达到 60%以上的目标。
(三)总结验收阶段。根据工作开展情况,形成自查报告报送区人社局。人社局将牵头组织五家单位对各地工作进行总结验收,并对验收情况进行通报。
四、加强组织领导
(一)成立工作专班。成立劳动纠纷“五位一体”多元化解机制工作专班,工作专班由人社局、工会、法院、司法局、工商联组成。工作专班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办公室成员由仲裁院、政策法规科、信访科、劳动保障监察支队同志组成,日常工作由仲裁院承担。
(二)狠抓责任落实。各部门要按照工作专班办公室制定的时间表、路线图,明确分工、落实责任,按时完成各阶段目标任务,推进劳动纠纷基层化解机制建设顺利完成。
(三)强化工作督查。工作专班办公室将组织人员开展情况调研、专项督查,建立月调度通报制度,及时挖掘推广好的经验做法,督促面上工作进展。根据工作部署,加强工作指导、跟踪督查进度,并将有关情况及时报工作专班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