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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执行人住院治疗需报销,而他的保险被法院冻结,执行法官这样做……

发布时间:2023-08-16 15:50:44


“法官,我父亲现在病重住院,治疗费用需要保险报销,能否先将他的保险账户解冻,待报销后将理赔的钱用来支付该案件的执行款?”4月份的某天下午,执行法官接到了被执行人郭某某家属打来的电话。

据悉,郭某某因未履行马村区法院生效的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判决,被何某某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经执行干警调查,发现被执行人郭某某名下有保险可供执行,遂执行干警第一时间对该保险进行冻结。后与郭某某联系,郭某某称自己病重在医院,无法前往法院。为保证郭某某所述内容真实性,执行干警前往其所在医院进行核实。核实无误后又前往郭某某家中进行实地调查。经调查发现,郭某某与其配偶已离异,家中只靠其子打零工维持生计。其子得知郭某某保险被冻结后,请求执行法官解封该保险,待保险公司理赔后,用理赔的钱来归还申请人何某某。执行法官考虑到被执行人郭某某的艰难处境,认为其子的请求理由合理,遂前往保险公司咨询。保险公司向执行法官提出了两种方案。一种是强制退保,可获得1万余元保险费,另一种则是让被执行人申请理赔,理赔大概3万元左右。执行法官对两种方案分析研判后,认为第二种方案可行性更大,因为该方案既可以使本案执行款全额履行完毕,同时也帮助被病魔缠身的郭某某缓解医疗费带来的压力。执行法官与申请人何某某就该方案进行了沟通。当何某某听到要解封郭某某保险账户时情绪激动,坚决不同意这种方案。后在执行法官的一番释法析理下,申请人何某某最终理解了执行法官的方案,同意暂时将郭某某保险账户解封等待理赔。

721日,保险公司理赔了郭某某3万元。郭某某第一时间将24000元支付给了何某某,至此,该案全部履行完毕。

善意,传递的是一种温度。善意执行,重在字。法律执行,初衷在守护合法权益。在执行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往往各有各的难,当执行急于上手段、简单化,就会急剧恶化被执行人处境,也就无法保障合法者利益,不仅有违执行初衷,也不符合善意执行、文明执行的方向。换言之,执行并非是冰冷的、机械的,应当有温情的一面、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的一面。马村区法院在执行本案过程中秉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找准双方当事人利益平衡点,既维护了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又帮助了病重的被执行人缓解生活压力,让其在今后生活中专心养病,真正实现了执行惠及群众、温暖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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