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你拒不履行法院已生效的法律文书,未及时还清欠款,并在对你进行传唤时拒不配合,现对你采取拘留措施。”10月24日,马村法院通过对被执行人张某某采取强制执行措施,严厉打击了其拒不履行还款义务的行为,有力维护了司法权威。
第一回 言而无信
据了解,2017年张某某以资金周转为由,向赵某某借款3万元,约定期限归还。到期后,张某某称自己手里没钱还债,不断推脱,一直未偿还。
第二回 故技重施
赵某某多次讨债无果,遂将张某某诉至焦作市马村区人民法院,经本院诉讼服务中心主持调解后达成调解协议:张某某须于2017年6月至2017年11月每月25日前还款4300元,2017年12月25日前归还剩余欠款。可面对达成的和解协议,张某某仍未还款。遂原告赵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第三回 小惩大诫
案件进入执行阶段,执行法官依法向被执行人张某某送达执行通知书等相关法律文书,并多次致电督促其履行法定义务无果。马村区人民法院执行法官和法警经过多番查找、询问相关人员,根据相关线索成功找到张某某居所并于今年3月24日拘传法院。经当天法官调解过后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张某某当天归还15000元,并约定9月1日前将剩余款项履行完毕。
第四回 一意孤行
天气渐凉,时间也来到了约定的期限,可被执行人张某某的剩余欠款却仍未到账,眼看申请人维权遥遥无期,执行干警迅速计划组织针对张某某的第二次行动。
第五回 正义伸张
10月24日这天,凌晨六点,在张某某住所处上演了开头一幕。“二进宫”的张某某申请和赵某某进行交谈以达成和解,赵某某以不再相信张某某为由拒绝和解。法院依法对张某某采取司法拘留措施,并要求张某某尽快还清欠款。被执行人张某某面对一副明晃晃的手铐,连声答应迅速筹钱并将剩余案款13000元当场履行给申请执行人,至此该案执结。
法官说法
执行环节是整个司法流程中最末端而且是最重要的环节,如果执行环节没有将裁判落到实处,司法公信力、法律权威将受到损害。被执行人如通过各种消极对抗方式拖延甚至抗拒执行,该行为符合《民事诉讼法》中列出的拒不执行的行为,法院可以对其处以罚款及拘留,加大被执行人的违法成本,以扭转怠于执行的不良风气,维护司法权威。
接下来,马村区法院将继续加大执行力度,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作用,用足用活强制执行措施,持续以高压态势震慑失信被执行人,努力使每一份生效的法律文书都落到实处,以实际行动有效维护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