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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拒执行零容忍 强制拘传显法威

发布时间:2023-12-21 17:21:07



“谁叫你们进我院里了?”


“我们是马村区法院执行人员,来执行张某某与你儿子借款合同纠纷一案”

“你们别吓唬我,你们来就是来吓唬我了?我现在就要报警。”

1221日,马村区法院在开展第43次豫剑行动过程中见证了一幕抗拒执行的闹剧,来看看具体是怎么回事。

案情回顾:20235月份,被告焦某因资金不足向原告张某借款20000元,并约定借款期限为三个月,焦某每月支付张某利息600元。20239月份,焦某向张某支付10000元,剩余10000元拒不归还并拒接张某的电话和微信。遂张某将焦某起诉至马村区法院。经法院判决,被告焦某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将10000元及利息归还于张某,因焦某拒不执行生效判决书确定的义务,张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过程:1221早上630分,马村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梁战胜带领执行干警一行到达被执行人焦某家中后,焦某配偶迟迟隐瞒焦某线索,后几经劝说,才承认焦某在家。执行干警还未前去传唤焦某,只见焦某父亲突然从屋内跑到大院门口,将干警们封锁至其家中,并对上前劝导的干警进行推搡、抓扯。焦父情绪激烈几名执行人员上前均不能阻止为避免对身体造成伤害执行干警未采用器械进行制服不料焦父愈演愈烈不受控制大肆辱骂、言语威胁执行干警在梁院长的组织下,经多名执行干警合力才将焦父控制。焦某和其父至法院后,执行法官从抗拒执法会引起的严重后果到自觉履行义务的善意释明,两人终于意识到自己的错误,并迅速将10000案款凑齐履行。焦父当场承认错误,称自己的行为对社会造成了不良影响,并手写悔过书表示诚意,此案彻底执结。

法官说法

本案中,被执行人因法律意识淡薄,对法院依法采取的执行措施心存不满,甚至言语威胁执行人员,不仅妨碍了执行工作,更是对司法权威的藐视,这种行为终会受到法律的惩罚。在此,提醒广大被执行人,要遵从法律、敬畏法治,尊重法院判决,依法履行生效文书确定的义务,积极配合法院寻求解决问题的方案,如抗拒执行、规避执行、逃避执行,将依法受到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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