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叫你们进我院里了?”
“我们是马村区法院执行人员,来执行张某某与你儿子借款合同纠纷一案”
“你们别吓唬我,你们来就是来吓唬我了?我现在就要报警。”
12月21日,马村区法院在开展第43次豫剑行动过程中见证了一幕抗拒执行的闹剧,来看看具体是怎么回事。
案情回顾:2023年5月份,被告焦某因资金不足向原告张某借款20000元,并约定借款期限为三个月,焦某每月支付张某利息600元。2023年9月份,焦某向张某支付10000元,剩余10000元拒不归还并拒接张某的电话和微信。遂张某将焦某起诉至马村区法院。经法院判决,被告焦某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将10000元及利息归还于张某,因焦某拒不执行生效判决书确定的义务,张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过程:12月21日早上6点30分,马村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梁战胜带领执行干警一行到达被执行人焦某家中后,焦某配偶迟迟隐瞒焦某线索,后几经劝说,才承认焦某在家。执行干警还未前去传唤焦某,只见焦某父亲突然从屋内跑到大院门口,欲将干警们封锁至其家中,并对上前劝导的干警进行推搡、抓扯。焦父情绪激烈,几名执行人员上前均不能阻止,为避免对其身体造成伤害,执行干警未采用器械进行制服,不料焦父愈演愈烈不受控制,大肆辱骂、言语威胁执行干警。后在梁院长的组织下,经多名执行干警合力,才将焦父控制。焦某和其父至法院后,执行法官从抗拒执法会引起的严重后果到自觉履行义务的善意释明,两人终于意识到自己的错误,并迅速将10000元案款凑齐履行。焦父当场承认错误,称自己的行为对社会造成了不良影响,并手写悔过书表示诚意,此案彻底执结。
法官说法
本案中,被执行人因法律意识淡薄,对法院依法采取的执行措施心存不满,甚至言语威胁执行人员,不仅妨碍了执行工作,更是对司法权威的藐视,这种行为终会受到法律的惩罚。在此,提醒广大被执行人,要遵从法律、敬畏法治,尊重法院判决,依法履行生效文书确定的义务,积极配合法院寻求解决问题的方案,如抗拒执行、规避执行、逃避执行,将依法受到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