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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营商环境进行时:“现场摇号”直选破产清算管理人

发布时间:2024-05-28 17:40:51


   选定破产管理人是破产案件审理中的关键一环,选定专业能力强、经验丰富的破产管理人是提升破产案件审理质效的关键抓手。为助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确保破产案件审判工作公开、公正、高效,5月28日上午,马村区人民法院通过“随机摇号”方式,现场为近期受理的破产清算案件选任管理人。

   本次摇号选定“执转破”破产案件管理人在派驻纪检组、院监察室、承办团队干警及在场申报机构的监督下开展。活动共分两步进行,第一步通过纸条抽签的方式确定申报机构代表号码,第二轮摇号确定破产管理人,同时随机摇号产生备选管理人。

   随机摇号选任程序,是把权力放在阳光下运行的重要体现,有效提高了破产管理人选任的透明度与公信力。下一步,马村区人民法院将进一步创新破产管理人选任机制,不断完善破产案件审理工作,以高质量破产审判助推辖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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