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交通事故对簿公堂,法官联手律师暖心调解 发布时间:2024-06-03 15:53:55
2022年7月28日晚上8时30分,韩某驾驶电动三轮车在行驶过程中,将前方同方向行走的谷某撞倒,造成谷某受伤、车辆损坏,经交警部门认定,韩某承担该事故的全部责任。谷某当即进入马村区人民医院检查治疗,并于2022年7月29日前往焦作市第二人民医院治疗,经诊断,谷某系右踝骨骨折、右距骨骨折、颅脑损伤、多发软组织损伤等症状,并住院治疗。谷某住院期间产生的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鉴定费等费用共计六万多元,双方就赔偿问题未能达成一致,谷某遂将韩某告上法庭。 2024年2月21日,马村区法院受理了该案件,案件在庭审过程中,被告韩某辩称原告谷某的伤残等级和原告现状严重不符,误工费过高,不应该赔偿如此高的费用。原告谷某也不甘示弱,反驳到,自己受伤程度确实很重,鉴定报告书上写的很清楚,而且自己家里上有老下有小,原告在受伤后造成的一系列损失都对原告家庭造成了一定程度的影响,因此该损失应该有被告承担,双方在法庭上各执一词,互不相让。 法官在审理中及时制止双方的争吵并安抚各方的情绪,鉴于原被告双方的情绪和态度,法官并未完全将法条生搬硬套,而是以情释法,在缓和了法庭的气氛后称:被告毕竟有错在先,原告在身体上受到了严重伤害,这是谁也不愿发生的,住院期间产生的费用以及对原告家庭造成的一系列影响,被告韩某都应该赔偿相应的损失。审理过程中法官还了解到被告是收废品的,在经济上并不宽裕,赔偿六万多元确实有困难,因此,法官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寄情于法,劝导双方各让一步,原、被告的律师也积极配合法庭宽慰劝导各自的当事人,从正反两方面给当事人做工作。最终,原被告双方同意以42000元了结此案,就此,一场因非机动车引起的交通事故案件以和解收场,原告谷某也在2024年3月底收到了被告韩某一次性给付的赔偿金42000元。 退一步海阔天空,原被告双方从对簿公堂到握手言和,不仅仅体现了双方的雅量,同时也凝聚了法官和律师的殷切希望。近年来,马村法院一直在积极探索多元化解方式,致力于以春风化雨的方式化解矛盾,将矛盾化解在源头,避免矛盾升级,以此来促进社会的和谐与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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